顺平县人民法院就购置安检设备进行询价,现就相关事宜予以公告,诚邀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报价。
一、项目名称:购置安检设备
二、项目内容:购置并安装X光机安检仪、安检门、防爆桶、防爆毯、访客系统、1组智能存包柜、1个文件柜、2把手持金属探测器、2张盾牌、2个腰叉、2个脚叉。
三、控制价格:项目总金额不高于20万元。
四、供应商资格要求:
1、具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: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业务范围,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的技术和能力;
2、供应商信誉良好,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;
3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4、本项目需上门安装测试,安检仪等设备至少保修2年。
五、报价资料内容:
1、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(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);
2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3、报价清单。
注: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。
六、报价时间:2024年10月17日—2024年10月21日(三个工作日)
七、递交地点:顺平县人民法院211室
八、联系电话: 0312-7621252